[1987]博管發字004號
各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建站單位:
最近,有些建站單位反映,感到博士后研究人員的身份還不太明確,因此,對他們是否發正式工作證和以何身份參加國內外學術交流活動等問題不知如何處理。根據國務院國發[1985]88號文件的精神,現將有關問題進一步明確如下:
博士后研究人員系國家正式職工,其行政、工資、組織等各類關系均在建站單位。所以,他們雖不被列入建站單位的正式編制,但卻屬于各建站單位經國家批準的流動編制內的工作人員,一切待遇應按建站單位正式職工對待。
(一)博士后研究人員進站后,各建站單位應發給他們正式工作證、醫療證、圖書借閱證等各類證件,職務(職稱)一欄,請填寫“博士后”。
(二)按中央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職改字[1987]33號文件規定,已被確認或評定了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博士后研究人員,在對外聯系工作或在國內外進行學術交流活動時,可以此專業技術職務的身份對外。
(三)博士后研究人員按規定享受建站單位同職級正式職工同等的福利待遇,各建站單位不應以博士后研究人員已享受了國家特殊規定的生活補貼為由,而把他們排除在外。
上述福利待遇所需經費,凡有正常開支渠道的,不要在國家撥給的博士后研究人員日常經費中列支,以保證博士后研究人員有更多的經費用于研究工作。
特此通知。
一九八七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