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選項目名稱
中國醫學科學院2025年中央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預算管理技術支持服務
二、采購預算
人民幣10萬元。
三、采購需求
2021年3月, 國務院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見》,提出用信息化手段支撐財政預算管理,規范各級預算管理工作流程,統一數據標準。2022年在中央本級全面實施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可以全面掌握本部門資源數據,從而實現對單位資金監控和統籌使用管理。同時,所有預算按項目進行管理,并且預算項目實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年度預算將更加精準均衡。
1. 采購內容:
(1)提供技術支持服務、軟件操作指導,包括7*24小時電話支持、上門支持等服務。如電話指導無法解決,提供后續解決方案。
(2)提供預算數據錄入服務,包括院校項目庫、一上、二上預算階段提供專人進行數據錄入服務,提供系統服務支撐,包括中央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項目庫、部門預算編制模塊數據報表的導入、導出服務。
2.服務期限:本項目服務期限為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四、供應商的資格要求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登記,有生產或供應能力的本國供應商,包括法人、其他組織和個人。
2.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此項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本項目提交響應文件截止之日前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被“中國政府采購網”網站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處罰期限尚未屆滿的),不得參與本項目的采購活動。
4.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在同一項目中投標。
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響應。
五、比選響應文件提交
1.比選響應文件:須包含公司簡介、營業執照(須加蓋公章)、資質證書復印件、業績證明材料、服務方案、比選報價函及服務承諾(須提供原件并加蓋公章)并附聯系方式。
2.提交方式:同時提交加蓋公章的紙質版文件以及加蓋公章的電子版文件。遞交時需密封良好(正本壹份,副本貳份),并在密封處加蓋公章。
(1)郵寄地址:北京市東城區王府井大街218-2號中國醫學科學院財務處
聯系人:于老師
聯系電話:010-65105948
(2)郵箱:jgcw@pumc.edu.cn
3.提交比選響應文件截止時間:2024年11月22日16時00分(北京時間)。
本項目比選過程以遞交的響應文件為準進行評審,不需要供應商現場匯報。逾期送達或不符合規定的參選文件恕不接受。
六、比選評分方法:
1.評分方法:綜合評分法。比選小組對滿足比選文件實質要求的響應文件按照本評分標準進行打分,比選小組平均評分分值計算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評審得分高低順序推薦中選候選人。評審得分相同的,按最后報價由低到高順序排列。評審得分且最后報價相同的,按技術得分順序排列。
2.比選評分標準:
項目 |
分值項 |
評分標準 |
商務評審(20分) |
項目負責人(8分) |
項目負責人具備注冊會計師、高級會計師、高級審計師、高級工程師等其一資格,得8分; 項目負責人具備中級會計師、中級審計師、中級工程師資質等其一資格,得4分; 項目負責人具備其他高級或以上職稱得2分; 不滿足以上條件之一不得分。 |
注:需提供項目負責人簡介、執業或職稱證書、擔任項目負責人的報告簽章或委托單位證明復印件,或其他能夠證明其擔任項目負責人的有效證明;項目負責人必須是供應商正式職工,需提供供應商為上述人員繳納的近三個月內(任意一個月)的社保證明(公司自行出具的證明不予認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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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團隊成員及合理性(12分) |
團隊實力強,組成合理,得12分。 團隊實力一般,組成較一般,得8分。 團隊實力弱,組成不合理,得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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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評審(60分) |
業績(20分) |
供應商提供近2年相同或類似的軟件技術服務或項目業績,每提供一個得5分;近2年醫療衛生單位或高校類似軟件技術服務或項目業績,每提供一個得5分。最高得20分。 |
服務方案 (40分) |
方案表述清晰、內容完善,結合用戶實際情況,制定的服務方案合理、針對性強,得40分; 方案表述比較清晰、內容比較完善,結合用戶實際情況,制定的服務方案合理、針對性較強,得30分; 方案表述清晰度一般,內容完善性一般,結合用戶實際情況,制定的服務方案合理性、針對性一般,得20分; 方案表述清晰度差,內容完善性差,結合用戶實際情況,制定的服務方案合理、針對性較弱,得10分; 未提供或方案表述清晰度和內容極差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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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選報價(20分) |
比選報價 (20分) |
報價得分采用低價優先法計算,即滿足要求且報價最低的供應商的價格為基準價,其價格分為滿分。 其他供應商的價格分統一按照下列公式計算:磋商報價得分=(基準價/報價)×20%×100 |
合 計(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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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事項
1 本公告解釋權歸發布單位所有。
2. 參與比選的單位應確保所提交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如有虛假,將取消其參選資格。
3. 比選過程中產生的相關費用由參選單位自行承擔。
特此公告。
中國醫學科學院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