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名稱
北京協和醫學院2024年教育領域設備更新項目咨詢服務。
二、采購預算
人民幣18萬元。
三、采購需求
2024年3月以來,國家陸續出臺各領域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相關政策及工作方案。為響應國家號召,進一步推進設備更新項目建設,現開展北京協和醫學院2024年教育領域設備更新項目咨詢服務。采購需求如下:
遵循科學決策、規范管理、注重績效、公開透明的原則,在貫徹落實國家重大戰略、重大規劃和重大方針政策的基礎上,對項目建設的必要性、總體建設方案等進行深層分析,加強風險評估與風險控制,爭取更大效益。
1.具體內容主要包括:在深入闡釋項目提出背景、項目建設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需求分析等基礎上,提出項目建設方案,項目關鍵難點及其解決措施,細化項目實施管理方案,項目效益分析,項目風險評估與風險控制等。
2.驗收成果:協議簽署后,完成并提供高質量的北京協和醫學院2024年教育領域設備更新項目咨詢報告,通過驗收后,一次性支付100%協議約定費用。
編制周期:20個日歷日。
四、供應商的資格要求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登記,有生產或供應能力的本國供應商,包括法人、其他組織和個人。
2.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此項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本項目提交響應文件截止之日前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被“中國政府采購網”網站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處罰期限尚未屆滿的),不得參與本項目的采購活動。
4.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在同一項目中投標。
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響應。
五、比選
1.比選文件:須包含公司簡介、營業執照(須加蓋公章)、資質證書復印件、服務方案、比選報價函及服務承諾(須提供原件并加蓋公章)并附聯系方式。
2.提交方式:同時提交加蓋公章的紙質版文件兩套,以及加蓋公章的電子版文件。遞交時需密封良好(正本壹份,副本貳份),并在密封處加蓋公章。
(1)郵寄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單三條九號北京協和醫學院
聯系人:胡老師
聯系電話:010-65105532
(2)郵箱:cams_plan@126.com
3.提交比選申請材料截止時間:2024年9月26日14時00分(北京時間)。
4.開啟時間:2024年9月26日14時00分(北京時間)。
5.比選地點:北京協和醫學院會議室。
本項目比選過程以遞交的參選文件為準進行評審,不需要供應商現場匯報。逾期送達或不符合規定的參選文件恕不接受。
6.評分方法:綜合評分法
項目 |
分值項 |
評分標準 |
商務評審(20分) |
項目負責人(8分) |
項目負責人具備咨詢工程師(投資)資質且具有高級或以上職稱,得8分; 項目負責人具備咨詢工程師(投資)資質且具有中級職稱得4分; 項目負責人具備高級或以上職稱得2分; 不滿足以上條件之一不得分。 |
項目團隊成員及合理性(12分) |
團隊實力強,組成合理,得12分。 團隊實力一般,組成較一般,得8分。 團隊實力弱,組成不合理,得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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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評審(60分) |
對項目的理解(10分) |
對項目現狀及規劃服務需求的理解程度目標明確、技術路線清晰,得10分。 對項目現狀及規劃服務需求的理解程度目標基本明確、技術路線較清晰,得5分。 對項目現狀及規劃服務需求的理解程度目標不明確、技術路線不清晰,不得分。 |
工作方案 (35分) |
方案表述清晰、內容完善,結合用戶實際情況,咨詢報告合理性、可執行性、可操作性、針對性強,得35分; 方案表述比較清晰、內容比較完善,結合用戶實際情況,咨詢報告合理性、可執行性、可操作性、針對性較強,得25分; 方案表述清晰度一般,內容完善性一般,結合用戶實際情況,咨詢報告合理性、可執行性、可操作性、針對性一般,得15分; 方案表述清晰度差,內容完善性差,結合用戶實際情況,咨詢報告合理性、可執行性、可操作性、針對性弱,得5分; 未提供或方案表述清晰度和內容極差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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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度計劃安排(10分) |
結合用戶情況,組織安排詳細、工作進度安排針對性強,得10分。 結合用戶情況,組織安排一般、工作進度安排針對性一般,得5分。 無組織和工作進度安排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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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承諾 (5分) |
服務要求:配合參與項目各項匯報工作,服務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匯報PPT、報告紙質版等材料。 供應商全面響應服務要求,得5分。 供應商無法全面響應服務要求,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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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選報價(20分) |
比選報價 (20分) |
報價得分采用低價優先法計算,即滿足要求且報價最低的供應商的價格為基準價,其價格分為滿分。 其他供應商的價格分統一按照下列公式計算:磋商報價得分=(基準價/報價)×20%×100 |
合 計(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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